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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友国际: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4-04-18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简称“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按照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现将 2023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永先生、独立董事张兮先生和董事、总裁孟

联女士组成,王永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备履行工作职责的专
业知识和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全部会议,审
计通过定期报告、聘任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等 15 项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重点关注财务报告是
否存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
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等。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内容能够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
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简称“立信”)协商确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立信审计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针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审计工作有序推进。审
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年度审计期间,能够做到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
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报
                                     1
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客观审慎地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
年度审计工作,建议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审计机构。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
按照审计计划实施,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
效运作。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内部审计工作切实
有效。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
有关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持续优化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风险
评估机制,加强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持续改进,不断提升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委员会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及相关资料,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
发挥审计委员会监督作用,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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