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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友国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2024-04-18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B10379 号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二、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0


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6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7-9
              关于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379号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嘉友国际”)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嘉友国际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
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鉴证报告第 1 页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
反映嘉友国际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
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
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嘉友国际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嘉友国际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嘉友国际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鉴证报告第 2 页
    (本页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379号《关于嘉友国际物流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之签字盖章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2024 年 4 月 17 日




                         鉴证报告第 3 页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5 号)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41.8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7,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4,498,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3,302,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全
       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出具了
       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10040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进行专户存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48,716,303.69 元,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10,134,476.52 元。2023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9,490,988.18 元(包括已转入
       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项目待支付尾款 1,932,815.66 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38,440.47 元,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 223.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5,297,501.0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1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720 万张,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人民币 6,199,056.60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713,800,943.4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全部到位。经立信


                                       专项报告第 1 页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
       报字[2020]第 ZB1157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49,932,586.75 元。2023 年度,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 31,304,86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 924,480.95 元,
       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 292.0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
       额为 60,924,250.76 元(含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


(三)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8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 31,575,446 股,发行价格为 18.4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3,829,996.54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6,740,100.42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577,089,896.12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全部到位。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出具了报告号
       为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54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进行专户存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13,331,401.27 元。2023 年度,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 1,357,612.18 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135,314.43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365,119,984.02 元(含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 5,119,984.02 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60,000,000.00 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对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简称“专户”),
       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




                                       专项报告第 2 页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8 年 1 月 23 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保荐机构”
              或“海通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礼士路支行、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签订《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 年 4 月 4 日,公司、海通证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嘉友国际物流有限
              公司、海通证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巴彦淖尔市临津物流有限公司、海通证
              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按照协议约定
              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
              并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相关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0 年 8 月 12 日,公司、海通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
              中心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
              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SINO-AFRICA INTERNATIONAL
              LOGISTICS INVESTMENT LIMITED(中非国际物流投资有限公司)、海通证
              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按照协议约定
              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3、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海通证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


                                       专项报告第 3 页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嘉易达矿业有限公司、海通证券
                 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按照协议约定
                 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销户日期

 1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礼士路支行    0200003629200123968      2023 年 7 月 18 日

 2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支行          321150100100178512       2023 年 7 月 18 日

 3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        110923309310103          2020 年 6 月 1 日

 4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8014100000014007         2023 年 7 月 19 日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嘉友国际
 5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      8015100000004458         2023 年 9 月 5 日
        物流有限公司

 6      巴彦淖尔市临津物流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支行          321150100100186875       2023 年 8 月 8 日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存储金额

 1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兴支行             8110701011901956285                   36.14


 2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8014100000018347                     733.10


 3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           32400188000016654                492,421.25


 4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321130100100413980            54,494,280.06


 5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         327270597678                     822,294.81


 6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                 20000036956800035843693        5,113,130.05


 7      中非国际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注)           NRA00045857400037682913            1,355.35


                                                   合计                                                         60,924,250.76


         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之子公司中非国际物流投资有限公司于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NRA00045857400037682913 的募投账户余额为



                                                    专项报告第 4 页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91.36 美元,按照期末汇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金额为 1,355.35 元。


       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存储金额

 1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                 20000036956800066893362            3.09

 2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         8015100000006817           4,943,220.62

 3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321130100100482577               25.40

 4      内蒙古嘉易达矿业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         8015100000006833            176,734.91

                                                 合计                                                      5,119,984.02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
                 见附表 1-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3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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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 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 4,9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   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1,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 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 5,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3、   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意见。截至 2023 年 2 月 13 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4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 年 2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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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意见。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 36,000 万
              元。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   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
              资相关产品情况。


       2、   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 年 8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意见。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3、   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 年 3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 3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相关产品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股票均不存在超募资
       金,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股票均不存在超募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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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智能物
              流综合系统予以结项,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
              节余募集资金 2,527.32 万元(含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 2023 年 9 月 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节
              余 募 集 资 金 25,297,501.00 元 永 久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 同 时 项 目 待 支 付 尾 款
              1,932,815.66 元一并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
              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3、   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卡松巴莱萨-萨卡尼亚道路与港口的现代化与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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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 年 1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
              意将服务贸易基础设施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表》、2-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3《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募投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3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
       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专项报告第 9 页
仅供出具报告使用,其他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