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嘉友国际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 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