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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城地香江: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2024-10-26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4-125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暨
                      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地香江”
或“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至 25 日间,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等有关规
定,属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同时,公司可转债近 10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
值累计达到 100%,已触及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形。截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收盘,“城地
转债”价格 224.360 元/张,债券面值为 100 元/张,转股价值 191.787 元,转股溢价率为 16.98%,
近期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波动幅度较大。
          业绩存在亏损的风险:根据公司已披露的 2023 年度报告及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
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23.70 亿元,较 2022 年同期下降 11.67%,2024 年半年度营业收入
为 5.76 亿元,较 2023 年同期下降 37.47%,2023 年度及 2024 年半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分别为-6.21 亿元、-6,928.94 万元,业绩存在亏损。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存在不确定性:2024 年 10 月 15 日,公司披露《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其相关公告,该事项尚在推进当中。同时,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的审议通过,取得有权国资
主管机构审批同意以及其他必要的政府部门核准/许可(如需),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能否发行成功存在不确定
性。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自 2024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A 股股票复牌以来,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价格多日涨幅较
大,A 股股票已三次触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可转债也已第二次触发债券交易异常波
动,且近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均达到 100%,已触及交易
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及可转债
价格短期大幅上涨,可能存在短期涨幅较大后的下跌风险,请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
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8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募集资金 12.0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94 亿元,
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 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64 号文同意,
公司 12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债券简称“城地转债”,债券代码“113596”,转股期起止日为 2021 年 2 月 4
日至 2026 年 7 月 27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29.21 元/股,当前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
为 8.28 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至 10 月 2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属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同时,公司可
转债近 10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00%,已触及交易严重异常
波动的情形。


    三、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2024 年 10 月 15 日,公司披露《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及其相关公告,该事项尚在推进当中。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的审议通过,取得有权国资主管机构审批同
意以及其他必要的政府部门核准/许可(如需),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能否发行成功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谢晓东先生:
截止目前,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
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收
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
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其他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
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在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形;
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至 25
日间,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属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
波动情形。自 2024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A 股股票复牌以来,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价
格多日涨幅较大,A 股股票已三次触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可转债也已第
二次触发债券交易异常波动,且近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均达到 100%,已触及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价格短期大幅上涨,可能存在短期
涨幅较大后的下跌风险,请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
险意识,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截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收盘,“城地转债”价
格为 224.360 元/张,债券面值为 100 元/张,转股价值 191.787 元,转股溢价率为
16.98%,近期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波动幅度较大。
    (二)业绩存在亏损的风险:根据公司已披露的 2023 年度报告及 2024 年半
年度报告,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23.70 亿元,较 2022 年同期下降 11.67%,
2024 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 5.76 亿元,较 2023 年同期下降 37.47%,2023 年度及
2024 年半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21 亿元、-6,928.94 万元,业
绩存在亏损。
    2024 年上半年较上年同期业绩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一方面信用减值增加
及房地产相关业务规模急剧收缩收入下降所引起,另一方面 IDC 投资运营业务
尚处在集中投资阶段,因此公司盈利能力短期内承压较大。同时,公司目前正在
履行的 IDC 系统集成项目,均未达到确认收入时点,因此,无法形成对应的收
入和产生相应的利润,对公司业绩造成了影响。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存在不确定性:2024 年 10
月 15 日,公司披露《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其相关公告,
该事项尚在推进当中。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
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的审议通过,取得有权国资主管机构审批同意以及其他必要
的政府部门核准/许可(如需),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能否发行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五、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一)公司董事会确认:
    截至目前,除前述已披露信息外,公司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
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
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
    截至目前,除前述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
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也不存在其他可
能导致公司股权发生变化的事项;未筹划其他涉及城地香江的重大资产重组、股
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