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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光股份: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潘健)2024-03-30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潘健作为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恪尽职守的工作态度,独立、认真地行使职权,诚
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保持同管理层的密切沟通,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动
态,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认真审阅、研读和讨论议案,积极发挥个人
专业能力,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本人履职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和兼职情况
    潘健:1976 年 1 月出生,男,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芝加哥大学硕士。曾任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科尔尼咨询咨询顾问,贝恩咨询咨询顾问,MBK Partners 投资基金副总裁,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绿叶制药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Ceva Sante Animale Group.董事。现任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二)关于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诸如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
属关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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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未召开股东大会,具体出席
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潘健              4            4                  4            0        0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上任后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
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
则,并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进行投票,并投了赞成票。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合法性、合
理性和有效性,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运作情况良好,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
序开展。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了解公司内审部年度工作
执行情况,持续监督并提出内控方面的建议。就年度审计计划等事项与年审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纽带作用,积极协调各方及
时沟通与协同工作,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高效完成。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 年,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及查阅资料等方式,了
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内控管理状况,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
势、公司发展规划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换意见。本人也通过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
运行动态。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审核过程中,本人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密切沟通,及
时了解公司经营现状,并获取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
相关会议材料能够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的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有效地配合
了本人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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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以
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
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在实际执行过程
中运作情况良好,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本人对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对定期报告的披露进行了监督。本人认为
公司的定期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定期报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董事会换届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含财务总监)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案》,经认真核查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本人认为候选人具备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人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激励均按有关规定执
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股权激励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的议案》。经审核,本人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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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主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独立明确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充分利用自身对行业的了解和专业
的经验,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对于公司的影响,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切实履行了
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同时,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
高度重视和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为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的精神,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对重大事项予以持续重点关注。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合作,保证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
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充分利用自身专业能力及经验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促进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潘健
                                                        202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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