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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2024-06-13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3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7 号)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40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
债券,扣除已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含税)人民币 5,000,000.00 元后,公司收到
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395,000,000.0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到位,已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0]验字第 90023
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律师、
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 2,439,000.00 元
(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金额为 392,561,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
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已与
全资子公司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
昌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和 2024 年 2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 18 万吨可兰素项目”
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 60 万吨车用尿素项目”已基本建
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18,440.02 万元和对应募投项目专户累积理财收益和利息(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
结算余额为准)用于“年产 4 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1、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募集资金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投项目         账户状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4301015819100376096   补充流动资金         已注销
司南京汉府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年产 18 万吨可兰
                         409410100100666544                         本次注销
京分行营业部                                   素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新能源车用冷却液
                           125903537310507                          正常使用
京南昌路支行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募集资金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投项目         账户状态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年产 18 万吨可兰素
                         409410100100674427                         本次注销
京分行营业部                                   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新能源车用冷却液
                           125905260110878                          已注销
京南昌路支行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年产 4 万吨电池级
                           791910170510601                          正常使用
京分行                                         储能材料



    三、本次注销的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和 2024 年 2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 18 万吨可兰素项目”
已基本建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对应募投项目专户累积理财收益和利息用于“年产 4 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
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兴业银行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分 行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409410100100666544 和
409410100100674427 予以销户,公司已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
人。鉴于该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