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8-07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4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纳米”)为
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锂源”)全资子公司,为江苏龙
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蟠科技”)并表范围内的下属公
司。
本次担保情况:由公司为上述下属公司合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
9,0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含本次担保)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54.55亿元,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方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8亿元。无
逾期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含本次担保)对外担保总额已超
过上市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
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2024 年 7 月公司累计新增为下
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了总计 9,000.00 万元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金额 反担保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授信机构 担保类型 期限
(人民币万元) 情况
龙蟠科技、 中国农业银行股 连带责任 以实际签署
江苏纳米 1,000.00 无
常州锂源 份有限公司常州 保证 的合同为准
金坛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连带责任 以实际签署
龙蟠科技 江苏纳米 8,000.00 无
限公司金坛支行 保证 的合同为准
合计 9,000.00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和 2024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预计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计向银行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32 亿元的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
度为准),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
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为自身或互为对方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合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25504675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519号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
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
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纳米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 1-12 月(经审计)
资产总额 322,471.57 369,469.40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39,580.11 42,052.64
营业收入 52,948.96 480,792.79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485.47 -60,223.8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常州锂源为江苏纳米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
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
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合同项下的保
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不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
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公司为江苏纳米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8,0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
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
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
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
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公司江苏纳米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促进下
属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截止目前,前述公司财务状况稳定,
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且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审批的担保总额为 125.8 亿元,占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364.41%。公司及
其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54.55 亿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158.01%,在公司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其
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53.25 亿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54.24%。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
情况,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