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2024-12-31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4-134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 6 号江苏龙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57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656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44,854,908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44,850,408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4,5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6.9316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6.9309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 10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张羿出席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夏斌斌、黎健强列席本次会议;
4、香港中央证券发展有限公司监票人:徐翔、李子豪。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43,953,788 99.6338 678,520 0.2771 218,100 0.0891
H股 4,5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243,958,288 99.6338 678,520 0.2771 218,100 0.0891
2、 议案名称:《关于聘用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43,946,661 99.6309 664,147 0.2712 239,600 0.0979
H股 4,5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243,951,161 99.6309 664,147 0.2712 239,600 0.0979
(二) 涉及重大事项,A 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
1 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 6,786,220 88.3296 678,520 8.8316 218,100 2.8388
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聘用境外审计机
2 6,779,093 88.2368 664,147 8.6446 239,600 3.1186
构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议案 1 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夏斌斌、黎健强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