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合力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04-1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科技”或“公司”)2022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合力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5 号)核准,合力科技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04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2.69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596,937,6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0,849,223.64 元(不含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86,088,376.36 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7 日,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宁波合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资金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567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原计划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根
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1
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大型一体化模具及精密铝合
  1                                        65,000.00       65,000.00       58,608.84
         金部品智能制造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4,000.00               -
                合计                       81,000.00       79,000.00       58,608.84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使用募集资金效率,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
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 48,000 万元(含 4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按
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可
根据理财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

                                       2
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投资产品不得
质押。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
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
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
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
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


                                   3
资风险。

    3、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以确保公司募投项目
投资所需资金为前提,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而实施的行为,
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通过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利用率,获得
了更高的利息收益,增加了股东回报。未对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造成不利影
响,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2、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
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
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保障募集资金
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4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期限为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此额度和


                                   4
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
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
                   卢旭东             刘   栋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