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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敏电子:博敏电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08-08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代码:603936                                公司简称:博敏电子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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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博敏电子”)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制定大会须知如下: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
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
项工作。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
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
的正常秩序。
   三、现场参会股东请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提前抵达大会指定地点并凭股东账
户卡和身份证原件等证件,待核准股东身份后方可进入会场。
   四、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大会会务工作。
   五、股东大会只接受具有股东身份的人员发言和提问,股东要求在股东大
会上发言,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向公司提前登记。股东的发言应围绕股东大会
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三分钟。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与网络
投票的股东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规则。现场大会表决采
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
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在现场投票表决时,表示同意的,在对应的方
格内打个“√”;表示反对的,在对应的方格内画上一个“×”;弃权的不画
任何符号。会议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的表决数据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
司,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将上传的现场投票数据与网络投票数据汇总,统
计出最终表决结果,并回传公司。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法律意见。
   八、会议期间请各位股东和来宾保持会场安静,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同
时请自觉维护公司商业秘密,未经允许严禁拍照或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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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5 日 14 点 00 分
    (二)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三)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8 月 15 日至 2024 年 8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 B 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博敏电子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徐缓先生
    五、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议程
    (一)参会股东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和律师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名册,对出席会议股
东的股东资格进行验证。
    (二)与会人员签到。
    (三)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
    (四)董事长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
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等。
    (五)证券事务代表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六)董事长提请股东审议、听取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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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关于公司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01 曾铁城

  (七)推选现场表决的计票人一名、监票人一名。
  (八)股东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填写表决票,股东发言及回答。
  (九)计票人、监票人统计并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十)证券事务代表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发表见证意见,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董事及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或会议记录等文件上签字。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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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信峰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申请辞去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
务,辞职后其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信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
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监事会提名曾铁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表审议。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补选非职工代
表监事进行表决。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15 日


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曾铁城简历》


    曾铁城先生,出生于 1982 年 1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
历。曾任公司工程部经理兼 ERP 管理工程师,信息管理部经理,PCB 信息管理
中心高级经理。现任公司智能信息化总部总监。
    截至会议资料披露之日,曾铁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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