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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法兰泰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6-21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4-044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杭州国电大力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大力”)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国电大力提供

的担保金额为 4,000 万元,为前次授信担保的到期续签。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781.03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 9.70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2024 年 5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7)、《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本次担保金额为 4,000 万元,为前次授信担保的到期续签,除此之外对国电

大力无其他担保,前次授信担保余额自动纳入本次授信担保额度内。公司对国电
大力在授权有效期内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本次担保实施后

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杭州国电大力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 年 11 月 5 日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 368 号 2 楼 B2197 室

    法定代表人:丁利东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

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销

售;机械设备租赁;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港口装

卸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工业机

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工程和技术

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

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

含特种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8,632.15               16,687.22
 负债总额                                       7,611.59                6,061.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020.56               10,625.51
             项目                    2023 年 1-12 月         2024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3,680.97                  150.69
 净利润                                         3,429.83                 -395.06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股 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

项):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 4,000 万元

    3、担保范围:自授信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该协议所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

届满期间,在 4,000 万元的最高债权余额内发生的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

息、复利、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及其他费用)等。

    4、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国电大力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开展的需要,有利

于其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国电大力经营状况稳

定、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已审慎判断其偿还债务的能力,该项担保不会影响

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

提供不超过 9.70 亿元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

担保行为。担保对象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

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3,261.44 万

元,占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1.59%;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总额为 33,177.88 万元,占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1.53%。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情

形。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