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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新星: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2024-08-16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4-086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洛阳新星”)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洛阳新
星在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金金额为 5,000 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洛阳新星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64,311.00 万元(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2024 年 8 月 15 日,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洛阳新星在北银金
融租赁有限公司租金金额为 5,000 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4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洛阳新星向银行和
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 11.00 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全资子公司

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岩新能源”)向银行和融资租
赁公司等机构申请 1.00 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赣州市
松辉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松辉”)向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
申请 0.50 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81MA44FR3TX1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肖爱明
       5、住所: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商城街道办事处(杜甫大道与招商大道交叉
口东南角 20 米)

       6、注册资本:58,700 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7 年 10 月 11 日
       8、经营范围:铝晶粒细化剂、铝基中间合金、金属钛及 70 高钛铁合金、
颗粒精炼剂、有色金属轻合金材料、KA1F4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从事货物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股份
       10、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日期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科目

         总资产                209,990.73                  179,375.50
         净资产                 66,334.43                  66,030.91
                  日期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度
科目

        营业收入                47,923.80                  129,917.46
         净利润                  303.52                       2,660.77

   注: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甲方):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乙方):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租金 5,000.00 万元及其他应付款项
    5、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名
义货价(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
取回时的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
的租赁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7、保证期间:(1)乙方对被担保债务的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的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合

同债务人最后一期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依主合同之约定甲方宣布主
合同加速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甲方宣布的主合同债务人支付全部租金及其他应
付款项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甲方宣布加速到期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
间为甲方宣布的主合同债务人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甲方与承租人双方协议对主合同的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乙方书面

同意的,保证期间仍为前款约定的期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洛阳新星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子
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洛阳新星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公司拥有其控制权,其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逾期债务、资产负债率超

过 70%等较大的偿债风险,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
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洛

阳新星、松岩新能源、赣州松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实质上控制其生产经营,
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78,420.6 万元(含本
次),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9.22%;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为 76,311 万元(含本次),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7.89%。公司不存
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