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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新星: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2024-11-29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4-141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洛阳新星”)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洛阳新
星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
为 3,153.6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洛阳新星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人民币 69,896.60 万元(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50%,主要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均在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2024 年 11 月 28 日,全资子公司洛阳新星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
署了《售后回租赁合同》,洛阳新星以部分自有设备售后回租方式与平安国际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间 24 个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3,153.60 万元。公司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全资
子公司洛阳新星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为洛阳新星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
带保证责任。陈学敏先生未收取任何保费,公司及子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
       2、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4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洛阳新星向银行和
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 11.00 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全资子公司
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岩新能源”)向银行和融资租
赁公司等机构申请 1.00 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赣州市
松辉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松辉”)向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
申请 0.50 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81MA44FR3TX1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肖爱明
        5、住所: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商城街道办事处(杜甫大道与招商大道交叉
口东南角 20 米)
        6、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7 年 10 月 11 日
        8、经营范围:铝晶粒细化剂、铝基中间合金、金属钛及 70 高钛铁合金、
颗粒精炼剂、有色金属轻合金材料、KA1F4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从事货物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股份
        10、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日期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科目
          总资产                237,088.70                 179,375.50
          净资产                109,351.26                 66,030.91
                   日期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科目
         营业收入               175,432.12                 129,917.46
          净利润                  1,941.06                  2,660.77

   注: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受益人: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承租人: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人民币 3,153.60 万元及其他应付款项
       5、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受益人支付的所有应付款项,包括
但不限于租金、利息、服务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及其他应
付款项(同“被担保款项”)和受益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鉴定费用、评估费用、保全保
险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设备处置费用、税费等)。因保证人违约而给受益
人造成的损失。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至主合同项下主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受益人同意主债务展期且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
期间为展期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洛阳新星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子
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洛阳新星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公司拥有其控制权,其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逾期债务、资产负债率超
过 70%等较大的偿债风险,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
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洛
阳新星、松岩新能源、赣州松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实质上控制其生产经营,
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84,896.60 万元(含
本次),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3.28%;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
额为 81,896.60 万元(含本次),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1.40%。公司
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