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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泉峰汽车: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泉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4-05-23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4-029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泉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 2024 年 4 月 28 日至 2024 年 5 月 22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20.016 元/股)的情形,触发“泉峰转
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
“泉峰转债”的转股价格。
    ●本次向下修正“泉峰转债”转股价格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11 号)核准,并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同意,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2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62,000 万元,期限 6 年。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4%、
第二年 0.6%、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2.5%、第六年 3.0%。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415 号文同意,公司 62,000 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泉峰转债”,债券代码“113629”。
    (三)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泉峰转债”自 2022 年
3 月 22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 23.03 元/股。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2022 年 7 月 4 日,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11,568 股,转股价格由 23.03
元/股调整为 23.05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7 月 5 日起生效。
    2、2022 年 7 月 21 日,公司实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74 元(含税),转股价格由 23.05 元/股调整为 22.98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7 月 21 日起生效。
    3、2022 年 12 月 1 日,公司因授予限制性股票增发新股 230.7650 万股,转
股价格由 22.98 元/股调整为 22.89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12 月 6
日起生效。
    4、2022 年 12 月 9 日,公司因非公开发行新股 60,370,229 股,转股价格由
22.89 元/股调整为 22.17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12 月 14 日起生效。
    5、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922,025 股,转股价格由
22.17 元/股调整为 22.20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19 日起生效。
    6、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551,725 股,转股价格
由 22.20 元/股调整为 22.24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9 月 15 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修
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
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
施。股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
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
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
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
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根据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本次
触发“泉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期间从 2024 年 4 月 28 日起计算。详
见公司 2023 年 10 月 28 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不向下修正“泉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
告》。
    2024 年 4 月 28 日至 2024 年 5 月 22 日,公司股票连续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22.24 元/股的 90%(20.016 元/股),触发“泉峰转债”的
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三、本次向下修正“泉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充分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
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
正“泉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提议向下修正“泉峰转债”的转股价格,并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
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
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本次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意
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泉峰转债”的转股价格(22.24 元/股),则本次“泉峰
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