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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麦迪科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4-08-17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
荐机构”)作为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迪科技”、“公
司”)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麦迪
科技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接受财务资助的情况概述

    麦迪科技间接控股股东四川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发展集团”)
拟与麦迪科技全资子公司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炘皓新能源”)
签订借款合同,安发展集团拟向炘皓新能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借
款,按实际需求分批次提供到账,用于支付设备采购款及日常流动资金。借款利
息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LPR”)计算,借款期限为一年。炘皓
新能源将以其有权处分的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相应抵押。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5MA62RGBX0L
    成立日期:2017-05-0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宁
    注册资本:5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海珂花郡 16 号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日用百货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
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
目);粮油仓储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养老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企业管理咨询;市
场营销策划;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
理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木材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
程施工;酒类经营;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房地产开发经营;发
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建设工程设
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联关系:安发展集团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且为公司董事长陈宁先
生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的企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
之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确保麦迪科技全资子公司炘皓新能源生产经营持续、稳健的发展,减少公
司财务成本,麦迪科技控股股东安发展集团拟与炘皓新能源签订借款合同,向炘
皓新能源提供最高 50,000 万元的借款,借款用途为支付设备采购款及日常流动
资金,借款按实际需求分批次提供到账。借款利息按一年期 LPR 计算,利息每
季度支付一次;借款期限拟自麦迪科技股东大会通过后、实际借款到账之日起一
年。炘皓新能源以其有权处分的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相应抵押。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炘皓新能源业务开展对资金的需求,借款用途为用于
支付设备采购款及日常流动资金,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利率水平公允,风险可
控,不影响公司独立性,符合公司的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有
利于确保炘皓新能源生产经营持续、稳健的发展。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
陈宁先生回避表决,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
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四川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与公司全资
子公司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提供 50,000 万元的借款,
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而进行的,利率水平公允,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独立
性,符合公司的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确保炘皓新能源
生产经营持续、稳健的发展。
    (三)审计委员会核查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联委员陈宁先生回避表决。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四川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与公司全
资子公司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提供 50,000 万元的借款,
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而进行的,利率水平公允,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独立
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确保炘皓新能源
生产经营持续、稳健的发展。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计委员会发表
明确同意意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
   为支持公司运营和发展资金需求,关联方安发展集团拟向全资子公司炘皓新
能源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支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借款利率水平公允,风险可控,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暨资产状况
无不良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麦迪科技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