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迪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2024-12-1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
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迪科技”“上市公司”
或“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绵阳市安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建投资”)
出售其持有的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炘皓新能源”)100%股
权和向苏州炘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炘诺”)出售其持有的麦
迪电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迪电力”)100%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炘皓新能源与麦迪电力合称“标的公司”,安建投资与苏州炘诺合称“交
易对方”)。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
第 1 号》等文件的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麦迪科技本次交易相关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事项
之日前六个月至《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披露之日前一日,即 2024 年 2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以
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1
2、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3、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4、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5、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6、前述 1 至 5 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核查范围内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以及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
份变更明细清单》等,在自查期间内,核查范围内的相关机构和人员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相关自然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首次披露前 首次披露后 成交数量 结余数量
姓名 身份/关联关系 交易方向
交易日期 交易日期 (股) (股)
2024/2/27 / 买入 5,000
麦迪科技副总 2024/3/7 / 买入 2,000
吴镝 57,000
经理 2024/3/27 / 买入 2,000
/ 2024/8/12 买入 6,000
罗钰 2024/4/16 / 买入 500
麦迪科技员工 0
熹 2024/4/26 / 卖出 500
2024/2/28 / 买入 500
麦迪科技员工
徐建 2024/3/28 / 买入 1,000
罗钰熹的直系 0
兰 2024/4/11 / 买入 500
亲属
2024/4/26 / 卖出 2,000
标的公司麦迪
电力董事吴根
2024/4/29 / 买入 10,100
进(于2024年9
朱云
月24日起担任 30,100
仙
麦迪电力董
事)的直系亲 2024/7/4 / 买入 10,000
属
许红 上市公司间接 2024/3/4 / 卖出 100 3,550
2
首次披露前 首次披露后 成交数量 结余数量
姓名 身份/关联关系 交易方向
交易日期 交易日期 (股) (股)
控股股东四川 2024/3/5 / 买入 100
安州发展集团
/ 2024/8/15 买入 100
有限公司董事
赖园园的直系 / 2024/8/16 买入 200
亲属 / 2024/8/20 卖出 2,700
/ 2024/8/26 买入 300
/ 2024/9/5 买入 100
/ 2024/9/10 买入 300
/ 2024/9/11 买入 100
上市公司间接
控股股东四川 2024/7/15 / 买入 500
安州发展集团
韩超 0
有限公司董事
王晨希玫的直 2024/7/31 / 卖出 500
系亲属
注:结余数量为相关自然人截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的持仓股数。
就上述自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吴镝已作出承诺如下:
“1.除上述买卖股票交易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
他买卖麦迪科技股票的情况。
2.本人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向董事会递交增持计划告知函,基于对公司内
在价值的认可,计划增持公司股票。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披露的《麦迪
科技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5),
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披露的《麦迪科技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未参与麦迪科技重组事宜方案的制定及决策,上述买卖
股票行为均系本人通过自有并控制的账户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和公开信息自
行判断而做出的个人投资决策。本人自查期间买入麦迪科技股票均不存在知晓或
利用任何公司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况。
3.本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或者利用本次交易相
关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麦迪科技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
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3
4.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
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因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
交易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的情况。
5.若本人上述买卖股票的行为被有关部门认定有不当之处,本人愿意将因
上述麦迪科技股票交易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交麦迪科技。
本人承诺上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
此而给麦迪科技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就上述自查期间内本人及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罗钰熹已作出
承诺如下:
“1.除上述买卖股票交易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
他买卖麦迪科技股票的情况。
2.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未参与麦迪科技重组事宜(以下称“本次交易”)方
案的制定及决策,未向本人直系亲属透露本次交易的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
方式向本人直系亲属做出买卖麦迪科技股票的指示。
3.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均系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通过自有并
控制的账户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和公开信息自行判断而做出的个人投资决策
和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系,不涉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
4.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或者
利用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麦迪科技股票、从事市场操纵
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5.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
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因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
交易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的情况。
4
6.若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上述买卖股票的行为被有关部门认定有不当之处,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愿意将因上述麦迪科技股票交易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交麦
迪科技。
本人承诺上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若违反上述
承诺,将连带地承担因此而给麦迪科技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就上述自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徐建兰、朱云仙、许红、韩超
已分别作出承诺如下:
“1.除上述买卖股票交易情况外,本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麦迪科技
股票的情况。
2.本人在上述股票交易期间,本人直系亲属未向本人透露麦迪科技重组事
宜(以下称“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本人做出买
卖麦迪科技股票的指示。除公司公开披露的重组和进展公告外,本人并不知悉公
司重组事宜的内幕信息。
3.本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或者利用本次交易相
关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麦迪科技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
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4.本人买卖公司股票系通过自有并控制的账户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和公
开信息自行判断而做出的个人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系,不
涉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
5.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
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因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
交易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的情况。
6.若本人上述买卖股票的行为被有关部门认定有不当之处,本人愿意将因
上述麦迪科技股票交易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交麦迪科技。
5
本人承诺上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
此而给麦迪科技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就上述自查期间内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吴根进、赖园园、
王晨希玫已分别作出承诺如下:
“1.除上述买卖股票交易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
他买卖麦迪科技股票的情况。
2.本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泄露麦迪科技重组事宜(以下称“本次交易”)相
关内幕信息或者利用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麦迪科技股
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
资的动机。
3.本人直系亲属上述买卖股票行为均系其通过自有并控制的账户根据二级
市场交易情况和公开信息自行判断而做出的个人投资决策。本人未向其透漏麦迪
科技本次交易的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作出买卖麦迪科技股票的指
示或建议。
4.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
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因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
交易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的情况。
5.若本人直系亲属上述买卖股票的行为被有关部门认定有不当之处,本人
将督促本人直系亲属因上述麦迪科技股票交易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交麦迪科技。
本人承诺上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连带地
承担因此而给麦迪科技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相关机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自查期间内,中信建投证券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6
核查期末持股情
账户性质 买卖期间 累计买入(股) 累计卖出(股)
况(股)
2024/2/10-2024/
衍生品业务性质 1,151,997 1,151,997 5,430
10/30
就上述自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中信建投证券已作出承诺如下:
“本公司买卖麦迪科技股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自身
对证券市场、行业发展趋势和麦迪科技股票投资价值的分析和判断,出于合理安
排和资金需求筹划而进行,从未知悉、探知、获取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
幕信息,也从未有任何人员向本公司泄漏相关信息或建议本公司买卖麦迪科技股
票。
本公司已经制定并执行信息隔离管理制度,在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设置
了隔离墙,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等规定。综上
所述,本公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任何关系,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自查期间,本公司除上述申报情况外,没有其他买卖麦迪科技股票的情况,
也无泄漏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麦迪科技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
行为。
本公司对本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报
告中所涉及各项说明和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核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
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的自
查报告及承诺等文件,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基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
情人核查范围及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自查情况,并在上述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
及承诺函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
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除上述情
况外,核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
7
票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8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
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
徐建青 校久天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