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要求,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独立董事董萌、卢北京、周利兵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董萌、卢北京、周利兵的兼职、任职情况以及其签 署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不存在在公 司任职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因此,董事 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