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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继峰股份:继峰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11-13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5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 01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 Grammer Jifeng Automotive Seating CZ s.r.o.(以下简称“格拉默继
峰座椅(捷克)”)
     公司本次为格拉默继峰座椅(捷克)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400 万欧元。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格拉默继峰座椅(捷克)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00
万欧元(含本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落实乘用车座椅业务全球化战略,公司控股子公司格拉默继峰座椅(捷克)
拟在捷克租赁厂房用以建设座椅生产基地。鉴于格拉默继峰座椅(捷克)成立时
间较短,厂房出租方要求公司安排银行对该租赁提供履约担保。
    为支持座椅业务发展,加快捷克工厂的建设,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向
德国商业银行股份有限上海分行(“德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办理代开银行保函
业务:即由德商银行上海分行协调其境外往来行向出租方开立履约保函,以担保
格拉默继峰座椅(捷克)对上述厂房租金的支付,公司作为最终义务人将根据与
德商银行上海分行达成的《授信协议》和《保函业务总约定》的相关规定向德商
                                     1
 银行上海分行承担与本次代开银行保函业务相关的所有偿付责任和其他义务
 (“本次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2024 年 5 月 16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新增额度不超
 过 6.75 亿欧元和 22.00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在年度担保计划额度内,公司控股子
 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2024 年度,公司对沈阳继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继峰”)
 预计的担保额度为 2 亿元人民币,未实际使用,根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
 权,本次公司将沈阳继峰的 3,200 万元人民币(按照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
 2024 年 11 月 11 日汇率折算为 416.04 万欧元,下同)担保额度调剂给格拉默继
 峰座椅(捷克)使用。上述 2 家子公司调剂前后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被担保方                      调剂前                  调剂后(不含本次担保)
 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控           担保余额           可用担保额度    担保余额        可用担保额度
 股子公司
 沈阳继峰                          0               2.00              0              1.68
 格拉默继峰座
                                   0                 0               0              0.32
 椅(捷克)

      本次担保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内
 部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格拉默继峰座椅(捷克)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文): 格拉默继峰汽车座椅(捷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外文): Grammer Jifeng Automotive Seating CZ s.r.o.

成立时间:          2023 年 12 月 28 日


                                               2
住所:            U Obecního lesa 2988, 470 01 eská Lípa, Czech Republic

注册资本:        10,000 捷克克朗

法定代表人:      Carsten Karl-Heinz Winkelbach, 李云峰
                  纺织品、纺织产品、服装和服装配件的生产;塑料和橡胶产品的生产;金
                  属结构和金属制品的生产;测量、测试、导航、光学和摄影设备及仪器的
                  生产;电子元件、电气设备的生产以及低压工作的电气机械、仪器和电子
                  设备的修理;机械和设备的生产;机动车和拖车及其车身的生产;船舶产
                  品的生产和修理;其他加工工业产品的生产;商业中介和服务业;批发和
经营范围:        零售;机动车及其配件的维修;仓储、包装、装卸货物以及运输技术活动;
                  提供软件、信息技术咨询、数据处理、托管和相关活动以及网络门户;咨
                  询和顾问活动,专业研究和评估的准备;技术设计的准备和制定,图形和
                  绘图工作;自然科学、技术科学或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与开发;测试、测
                  量、分析和控制;提供技术服务;家庭用品、文化物品、精密机械产品、
                  光学仪器和测量工具的修理和维护

         (二)格拉默继峰座椅(捷克)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3,087

 负债总额                                                                                 0

 银行贷款总额                                                                             0

 流动负债总额                                                                             0

 资产净额                                                                              3,087
                                                             2024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0



         (三)被担保人与公司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 Grammer Jifeng Automotive Seating GmbH(以下简称“格拉默继
 峰(德国)”)80%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 Grammer Aktiengesellschaft(以下简
 称“格拉默”)持有其 20%股权,格拉默继峰(德国)持有格拉默继峰座椅(捷
 克)100%股权,故格拉默继峰座椅(捷克)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保函业务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格拉默继峰座椅(捷克)

                                              3
    2、受托代开银行保函机构:德商银行上海分行
    3、代开保函业务申请人(即本次担保偿付义务人):本公司
    4、合计银行保函金额:400 万欧元
    5、银行保函有效期限:2026 年 1 月 31 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是为支持捷克工厂建设而提供的担保,有利于座椅业务的快速发展,符
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
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故
担保风险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26.31 亿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07.99%,均为对全资、
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关联方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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