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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读者传媒: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退出惠州市读者文化园项目的公告2024-12-05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4-037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退出惠州市读者文化园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读者传媒”或“公司”)

决定退出惠州市读者文化园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或“惠州项目”),

终止对该项目的“读者”冠名权,并公开挂牌转让读者传媒及下属子

公司读者甘肃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读者数码”)持有的惠

州市读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读者”)合计10%的股

权。经合作方协商达成一致,拟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公司退出后,已

取得的品牌特许权使用费1440万元,相关方后期不以任何理由主张返

还,相关各方签署的《合作协议》及相关约定继续有效,具体履行事

宜,由各方另行确定。退出该项目对公司资产和当期损益不会产生影

响。

    2.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相关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读者数码按协议约定应分得

的房产截至目前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或收房手续,尚需进一步协商处理,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

                               1/5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项目合作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充分发挥“读者”品牌价值,激发“读者”品牌活力,以知名

文化品牌带动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18 年,

读者传媒与读者数码以“读者”品牌与惠州市秋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秋谷集团”)、惠州读者合作实施惠州项目。该项目以

“读者”IP 为核心,以“读者”文化为主题,以文化创意产业为导

向,旨在将其打造成为惠州市开放性的文化公园、城市的文化地标、

城市的精神堡垒。项目由秋谷集团主导并承担全部资金投入,惠州读

者作为实施主体负责具体运营。该项目合作前期,2016 年读者出版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读者集团”)、读者数码分别投资 50 万

元参股惠州读者,各占 5%的股权;2018 年,读者传媒受让读者集团

持有惠州读者 5%的股权。

    惠州项目总占地面积 6.67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计划 25.8 万平

方米,实际建成 21.2 万平方米。项目于 2019 年 4 月正式开工建设,

2023 年基本完成工程施工并取得竣工备案手续,园区进入试运营阶

段。

    (二)读者传媒及读者数码的约定收益

    根据 2018 年公司及读者数码与秋谷集团、惠州读者签署的《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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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州市读者文化公园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读者传媒仅负责授权惠州读者使用“读者”字号、商标及商誉,不再

进行资金投入。公司权益分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读者”商标、

字号及商誉等特许权使用费,2018 年—2021 年,惠州读者每年向公

司支付商标使用费 360 万元,四年共计 1,440 万元;第二部分为项目

建成后分得计容建筑面积 5,800 平方米房产(该部分为自持房产,即

可长期使用但无产权)。读者数码分得计容建筑面积 8,300 平方米房

产(其中 2,500 平方米为可售房产,即可办产权证;5,800 平方米为

自持房产,即可长期使用但无产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10

月 26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读者出

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惠州市读者文化公园项目合作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57)。

    二、项目合作进展

    (一)权益取得情况

    读者传媒品牌特许权使用费1,440万元已全部收到。读者传媒与

读者数码应分得的房产,虽然已全部以协议方式约定位置及面积,但

该房产因权属问题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或收房手续,未实际取得。

    (二)退出惠州项目

    鉴于当前房地产行业风险较大、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惠州项目调

整园区定位和业态方向,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对外投资及合作项目布局,

切实维护“读者”品牌美誉度,公司决定退出该项目,终止对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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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者”冠名权,并公开挂牌转让读者传媒及读者数码持有的惠州读

者合计 10%的股权。经合作方协商达成一致,拟签署补充协议,约定

公司退出后,已取得的品牌特许权使用费 1440 万元,相关方后期不

以任何理由主张返还,相关各方签署的《合作协议》及相关协议继续

有效,具体履行事宜,由各方另行确定。上述退出及相关事宜,董事

会将授权读者传媒经营层全权处理。

    公司退出该项目后,原“读者文化园”更名为“读创文化健康产

业园”;项目公司“惠州市读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更名为“惠州市

读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公司退出后,该项目将专注于文化科技及

健康服务产业。

    三、对公司的影响

    1.鉴于行业形势及项目面临的挑战,公司终止授权惠州项目使用

“读者”字号、商标及商誉,有利于切实保护“读者”品牌,避免对

公司品牌及声誉产生不利影响。

    2.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公司已取得的品牌特许权使用费1440万元,

相关方后期不以任何理由主张返还,相关协议约定拟分配的房产尚未

达到入账确认条件,因此,退出该项目对公司资产和当期损益不会产

生影响。

    3.公司及读者数码按协议约定应分得的房产截至目前尚未办理

产权登记或收房手续,尚需进一步协商处理,存在不确定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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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读者数码按协议约定应分得的房产截至目前
暂未办理产权登记或收房手续,尚需进一步协商处理。公司董事会将
积极关注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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