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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鸿高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2024-03-01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7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发行价格和数量
    1、发行数量:3,582,000 股
    2、发行价格:13.96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50,004,720.0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41,744,736.98 元
       预计上市时间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鸿高科”或“发
行人”)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新增 3,582,000 股股份已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
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新增股份可在其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将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3,582,000 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宁波定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
控制人仍为陶春风先生。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
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 年 2 月 20 日,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发行人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对本次发行
议案的相关措辞进行调整。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
改与认购对象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召
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 年 11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
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4 年 1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定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
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开设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数
量为 3,582,000 股。

    2. 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9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关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
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
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制
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3 年 3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12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 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3 年 6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 年 8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8 号),同意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数量

    根据《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85,959,885 股(含 85,959,885
股),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符合《〈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
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

    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确定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3,582,000 股,未超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若公
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最终为 3,582,000 股,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
股本的 30%,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发行数量上限,未超过向上交所报备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用锁价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为人
民币 13.96 元/股,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本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
本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4、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4,720 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259,983.0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744,736.98 元。

     5、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6、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春风先生。本次发行的
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7、限售期

    陶春风先生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
转让。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的,则锁定期
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述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该等
股份的解锁及减持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9、保荐人及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为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发行人、主承销商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向发行对象陶春风先生发出了《宁波
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陶春风先生已将本次发行认购资金汇入主承销商甬
兴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 年 2 月 1 日出具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立信
中联验字[2024]D-0004 号),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
行账户已收到长鸿高科本次发行的全部认购缴款共计人民币 50,004,720.00 元。

    2024 年 2 月 1 日,主承销商甬兴证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含
增值税)人民币 2,120,000.00 元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
户内,余额为 47,884,720.00 元。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 年 2 月 2 日出具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立信
中联验字[2024]D-0003 号),截至 2024 年 2 月 1 日,发行人本次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3,582,000 股,发行价格 13.96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4,72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259,983.02 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744,736.98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
3,582,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38,162,736.98 元。

   2、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 3,582,000 股股份已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
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
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
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8 号)和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且符
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的《宁波长鸿高
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中的要求。发行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选
择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和本次发
行启动前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要求。

    本次发行对象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结构化融资等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将发行人或除陶春
风及其控制的主体外的其他关联方的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本次认购的股份
不存在代持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或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
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陶春风先生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
募投资基金,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的私募
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
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

    “本次发行已取得发行人内部有效批准及授权,并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审核中心的批准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发行价
格及数量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批复文件以及《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
发行过程中涉及的缴款通知书、发行人与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过程符合相关协议的约定及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尚需就本次发行事宜
办理股份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最终认购数量为 3,582,000 股,本次发行对象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陶春风先生。本次发行认购结果如下: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限售期(月)

     陶春风            3,582,000        50,004,720.00          18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陶春风先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40902196706******,住所:浙江省
宁波市;2012 年 6 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

    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陶春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18%的股份,通过宁波
定鸿间接控制公司 66.24%的股份,合计控制长鸿高科 68.42%的股份,为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春风,为公司关联方。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发行人股份总额为 642,380,414 股,公司前十名股
       东持股情况如下:

                                                                                           有限售
                                                                             无限售条件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条件股
              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号                                           (股)       例                               份数量
                                                                                 (股)
                                                                                           (股)
      宁波定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A 股流通
1                                         425,490,094   66.24 %              425,490,094     0
                    伙)                                              股

      深圳君盛峰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A 股流通
2                                         89,902,071    14.00%               89,902,071      0
                (有限合伙)                                          股

                                                                  A 股流通
3                 陶春风                  14,000,000    2.18%                14,000,000      0
                                                                      股

     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思勰投资                           A 股流通
4                                         11,556,751    1.80%                11,556,751      0
       -思协十号 CTA 精选私募投资基金                                股

                                                                  A 股流通
5                 张婷玲                   5,130,125    0.80%                 5,130,125      0
                                                                      股
                                                                  A 股流通
6                 徐海飞                   4,001,600    0.62%                 4,001,600      0
                                                                      股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                           A 股流通
7                                          3,216,400    0.50%                 3,216,400      0
               专用证券账户                                           股

                                                                  A 股流通
8                 丁文胜                   2,863,320    0.45%                 2,863,320      0
                                                                      股
                                                                  A 股流通
9                 侯凤玉                   1,672,480    0.26%                 1,672,480      0
                                                                      股
                                                                  A 股流通
10                王君勇                   1,647,506    0.26%                 1,647,506      0
                                                                      股

                 合计                     559,480,347   87.11%       -       559,480,347     0
         注: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以下同。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登记完成后,截至 2024 年 2 月 27 日(新增股份登记日),公
         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无限售条     有限售条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份性质    件股份数     件股份数
                                              (股)       例
                                                                               量(股)     量(股)

       宁波定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425,490,09
 1                                         425,490,094   65.87%   A 股流通股                   0
                     伙)                                                          4
       深圳君盛峰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2                                         89,902,071    13.92%   A 股流通股   89,902,071      0
                 (有限合伙)
                                                                    A 股流通
 3                  陶春风                 17,582,000    2.72%    股、限售流   14,000,000   3,582,000
                                                                     通A股
       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思勰投
 4                                         11,556,751    1.79%    A 股流通股   11,556,751      0
       资-思协十号 CTA 精选私募投资基金
 5                  张婷玲                  5,130,125    0.79%    A 股流通股   5,130,125       0
 6                  徐海飞                  4,475,800    0.69%    A 股流通股   4,475,800       0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
 7                                          3,216,400    0.50%    A 股流通股   3,216,400       0
               购专用证券账户
       上海雷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雷根聚
 8                                          1,700,600    0.26%    A 股流通股   1,700,600       0
           鑫十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                  侯凤玉                  1,672,480    0.26%    A 股流通股   1,672,480       0
 10                 王君勇                  1,647,506    0.26%    A 股流通股   1,647,506       0
                                                                               558,791,82
                  合计                     562,373,827   87.06%       -                     3,582,000
                                                                                   7
         注:本次发行后各股东的持股数量、比例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
         供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动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      (截至股份登记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3,582,000          0.55

    无限售条件股份     642,380,414         100.00   642,380,414         99.45

           合计        642,380,414         100.00   645,962,414        100.00

    本次发行前后,陶春风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
影响。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      (截至股份登记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3,582,000          0.55

    无限售条件股份     642,380,414         100.00   642,380,414         99.45

           合计        642,380,414         100.00   645,962,414        100.00

    本次发行前后,陶春风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
影响。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公司
的资产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
升,提高公司的资信水平,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
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对现有业务及资产进行整合。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
司现行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

       (五)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陶春风先生,系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陶春风先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除此之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其与公司之间产生新的关
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
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
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六)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
会严格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抱

       保荐代表人      樊友彪、赵江宁

       项目协办人      吴秀峰

       项目组成员      樊友彪、赵江宁、吴秀峰、胡迪凯、钱霄、曹畅、匡文静

       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 565、577 号 8-11 层

       电话            0574-89265162

       传真            0574-87082013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韩炯

 经办律师             张洁、赵婧芸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三)审计机构


名称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李金才

签字注册会计师     俞德昌、陈春波、陈小红、屠秋芳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333 号万豪大厦 C 区 10 层

电话               022-23733333

传真               022-23718888


(四)验资机构


名称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李金才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春波、姚洁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333 号万豪大厦 C 区 10 层

电话               022-23733333

传真               022-23718888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