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0-31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53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
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仲章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公司
参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
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