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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豪悦护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2024-12-20  

证券代码:605009         证券简称:豪悦护理         公告编号:2024-068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
股数为 240,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240,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26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情况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8 月 2 日至 2021 年 8 月 11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及
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
出的异议。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及审核意见》。
    4、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6、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
    7、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 90,000
股,公司股本总额从 158,938,300 股增加至 159,838,300 股。
    8、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拟回购注销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2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2.17 元/股加上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
    9、2022 年 7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
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 2022 年 8 月 3 日完成了 2 万股限制
性股票的注销手续。
     10、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拟回购注
 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7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2.17 元/股加上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
 司披露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
 施公告》,并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完成了 7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
     11、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拟回购注销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7,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2.17 元/股加上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
     13、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授予登记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股票数量 授予激励对
                                                    (万股)       象人数
2021.11.12     2021.11.22        32.17 元/股        90             67

     (三)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情况

解除限售批次           股票解锁日期         解除限售人数       股票解锁数量

2021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 2024 年 1 月 8 日     62 人              24.3 万股
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 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为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 30%。
       根据公司 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告的《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1 年 11 月 22 日,第二个限售期已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届满,自 2024 年 11 月 22 日起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二)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选;                                                        限售条件。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以 2018-2020 年 3 年平均营业收入
                                                             为基准,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三)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37.99%,不低于 25%,且不低于对标
                                                             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以 2018-2020 年 3 年平均营业收入为基准,2023 年营业收入增
                                                             2020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的
长率不低于 25%,且上述指标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每股分红为基准(0.67 元/股),
                                                             2023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的
或者以 2020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的每股分红为基准(0.67
                                                             每股分红为 1.7 元/股,2023 年每股
元/股),2023 年每股分红增长率不低于 10%。                   分红增长率为 153.73%,分红增长率
                                                             大于 10%。综上,公司层面的解除限
                                                             售比例为 100%。

(四)个人层面考核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 A、B、C、

D 四档,对应的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等级         A            B           C          D

 考评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及格
 结果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67 名激励
 标准                                                        对象中,有 6 人失去激励资格;61 名
             1.0         0.85         0.6         0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A”,解除
 系数
                                                             限售系数为 1.0。
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领导
对激励对象依据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个
人绩效的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评审评估,实际可解除限售
限制性股票数量与激励对象年度考评结果挂钩,激励对象年度
考核合格后才具备限制性股票当年度的解除限售资格,个人当
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
度。当年度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
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三)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解锁股份情况说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7,000 股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为 32.17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
利息之和。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激励对象 1 名激励对象失去激励对象资格,故其获授的 7,000 股制性股票应由公司
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截至公告日,已回购
注销完成,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61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24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15%。具体情况如下:

                         已获授限制性股   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占已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性股票数量(万股)      获授限制性股票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
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合        80                     24                  30.00%
计 61 人)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 年 12 月 26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4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
额的 0.15%(按截至 2024 年 12 月 19 日公司的总股本计算)。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核心技
术人员。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560,000          -240,000             320,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54,659,949      240,000              154,899,949


 总计                    155,219,949      0                    155,219,949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豪悦护理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可解除限售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
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