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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州热电: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4-04-20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4-023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杭州热电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4,01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17 元,共计募集资金
     24,741.70 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2,515.11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2,226.59 万元,已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发行
     费用人民币 1,820.5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406.0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
     [2021]329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公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    累计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集资金         募集资金        资金金额

        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
 1                                     6,689.13         —             —
        技术改造工程


                                        1/4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
                                                          6,913.53
2          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 —                                  5,773.59
                                                          (注)
           目

3          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            3,010.00       3,010.00        41.93

           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
4                                          6,706.96       6,706.96        —
           三期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4,000.00       4,000.00        4,000.00
合计                                       20,406.09      20,630.49       9,815.52
           注: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
    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
    新募投项目。公司拟暂缓实施“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
    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 6,689.13 万元及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该项目
    在专户产生的利息 224.40 万元合计 6,913.53 万元通过增资方式投入全资子公司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专项用于“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
    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的实施。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为“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
    产技改项目”和“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项目”。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如下:
                                                  原计划项目达到 调 整后 计划 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预定可使用状态 达 到预 定可 使用
                                                  日期               状态日期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
       1                                          2024 年 5 月       2024 年 9 月
                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

       2        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项目          2024 年 12 月      2025 年 12 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2/4
    1.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
    该募投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三台锅炉的改造工程。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已完成#1 锅炉和#2 锅炉本体改造,待#3 锅炉改造完工后进行整体调试。因近期
供热负荷较高,为保障下游用户供热需求,#3 锅炉无法按原计划停运改造。预
计该项目达到整体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项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募投项目已完成部分设备的采购。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
目实施地点的议案》(详见《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编号:
2024-008),对该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这将对项目进度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后续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预计该项目达到整体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
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及项目实施主体的
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3/4
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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