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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4-02-19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傅

   双利先生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公司股份,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 本次增持计划自2024年2月19日起的6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

   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
   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傅双利先生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

   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政策、证券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导致无

   法实施或延迟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
   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傅双利先生的通知,
   傅双利先生计划自2024年2月19日起的6个月内,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双利先生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傅双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5,322,107 股,占
公 司 总 股本 的 3.48% ; 通 过 浙江 浙 宇控 股集 团 有 限公 司 持有 公司 股 票
111,319,5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3%;通过绍兴迎丰领航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 11,147,3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3%。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本次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傅双利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
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决定对公司的股份进行增持。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且不超
过人民币1,500万元。


4.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傅双利先生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5.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4年2月19日起的6个月内完成。增持计
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
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 增持主体承诺:实际控制人傅双利先生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
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8. 增持前傅双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5,322,1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8%。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首次增持与后续增持比例合
计不超过2%。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策、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
情形, 导致无法实施或延迟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
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实际控制
人傅双利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