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康股份:关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的说明2024-11-02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标准的说明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张其宾、谭瑞清、汤阴县豫鑫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汤阴豫鑫”)、谭精忠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河南豫鑫糖醇有限公司 100%的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进行了核查,
说明如下:
经核查,上市公司 A 股股票自 2024 年 10 月 28 日开市起停牌,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以及相同时间区间内上证指数(代码:000001.SH)及
同期同行业板块(申万食品及饲料添加剂指数 850135.SL)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
下:
华康股份股票 申万食品及饲料
项目 上证指数
(元/股) 添加剂指数
证券代码 605077.SH 000001.SH 850135.SL
2024 年 9 月 23 日收盘价 12.23 2,748.92 2,048.89
2024 年 10 月 25 日收盘价 15.14 3,299.70 2,469.92
期间涨跌幅 23.79% 20.04% 20.55%
期间涨跌幅(剔除大盘影响) 3.76%
期间涨跌幅(剔除行业影响) 3.24%
公司 A 股股价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幅为 23.79%;剔除同期上证
指数累计涨幅 20.04%后,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为 3.76%;剔除同期食品及饲料
添加剂行业指数累计涨幅 20.55%后,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为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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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 A 股股价在本次交易
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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