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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康股份:华康股份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4-12-11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7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目的:为了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充分
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保证产品
成本的相对稳定,实现稳健经营。
     投资种类: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如玉米、玉米
淀粉和甲醇。
     投资金额: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额不超
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
民币。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交易工具:期货、期权
     交易场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等场内交易场所及符合政策
规定的场外交易场所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
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风
险,但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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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期
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
定,实现稳健经营。
   (二)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如玉米、玉米淀粉和甲醇。
    2、预计投入资金额度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原材料需求,并秉承谨慎原则,公司拟开展期货、
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权利金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任一交
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
    3、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4、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5、授权
    鉴于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提请董事会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审批日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方案及签署相关
合同。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案》,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
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如玉米、玉米淀粉和甲醇。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保
证金/权利金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金额
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实施。
   三、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性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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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进
行套期保值交易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包括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期
货、期权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等带来的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二)政策风险:期货、期权市场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从
而导致期货、期权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
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四)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
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
相应的风险和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
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设立交易的
专门组织机构,配备相关人员,按照期货、期权交易需要实施严格分工,分析、
决策、交易、风险控制等岗位严格分离,各司其职。
   (二)期货、期权交易品种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不得开展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期货、期权交易。
   (三)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
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确保操作期内任一时点持有
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批准的最高额度。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权利金,同时建
立止损机制,相关业务操作人员应及时将亏损情况向决策机构汇报,并确定应对
方案。
   (四)严格遵守商品期货、期权市场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交易所及期货、期
权公司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
   (五)加强对期货、期权相关业务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
的综合素养。同时,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
期保值工作的开展,控制风险。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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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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