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盛股份: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4-03-12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债券代码:111011 债券简称:冠盛转债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 年 2 月 2 日,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3 日通过公司公告栏张贴方式公示了《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
示。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自 2024 年 2 月 3 日至 2024 年 2 月 12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公告栏张贴方式
4、反馈方式:以邮件通讯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间,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
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
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
重大误解之处。
3、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
员。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
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