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丰能源: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4-06-06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认真审阅了《江西九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等
有关内容,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在实施前充分征求了公
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
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培养优秀人
才,进一步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并夯实阶段内公司发展和增长目标的可实现性,
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内容。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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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慕长鸿 刘载悦 鲁 璞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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