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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丰能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回购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4-07-03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1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

                        暨回购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4/2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4/22~2025/4/21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 万元~15,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41.21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348.97 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55%

  实际回购金额                 10,000.57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5.77 元/股~30.62 元/股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背景和回购方案内容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和内在价值的充分认可,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并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
称“本次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背景和目的具体如下:
    1、现阶段,公司“一主两翼”业务发展格局已初步形成,清洁能源一体化“哑铃
型”发展模式持续优化,能源服务增长动能不断释放,特种气体业务布局加快推进,公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司整体价值不断提升。
    2、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国先生、蔡丽红女士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向董事会提交了
关于持续提高股东回报的相关提议,公司董事会经过专项研究、细化,综合考虑公司的
经营与财务状况、公司真实价值与二级市场情况、人才战略等,制定公司 2021 年上市
后的第四次股份回购计划(本次股份回购计划)。
    3、通过持续的股份回购计划,积极预防和应对系统性、突发性、极端性二级市场
异常波动及流动性风险,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服务于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4、人才是公司发展的根本,建立持续、可预期的中长期激励,有利于激发员工主
观能动性,推动公司战略快速落地、经营目标高效达成。
    本次回购股份拟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含),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1.21 元/股(含)(经除权除息调整后),
拟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等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首次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2、截至 2024 年 7 月 1 日,公司回购计划实施完成,实际回购公司股份合计 3,489,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5%,最高成交价 30.62 元/股,最低成交价 25.77 元/股,回购均

价 28.66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10,000.57 万元。

    3、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

完成回购。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

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

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维护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稳定、健康、可持

续发展。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

   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64,314,646          57.56         364,418,421             57.5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68,578,366          42.44         268,810,459             42.45

  其中:公司已回购股份              10,785,680           1.70          14,275,380                 2.25

        股份总数                   632,893,012         100.00         633,228,880            100.00

       注:1、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暂不进行注销;

       2、公司已回购股份包含前期股份回购中尚未使用的 10,785,680 股公司股份;

       3、除回购股份外,公司其他股份数量变动系可转债转股所致,具体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计 3,489,700 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将全部用于后期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回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

   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或履行相关程序后用于

   其他用途。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