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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丰能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7-03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3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集团”)、东莞
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九能源”)、天津元拓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津元拓”),均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或“九丰能源”)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 45,000.00 万元。
     已实际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金额:截至 2024 年 7 月 1 日,公司及子公司
分别为九丰集团、东九能源、天津元拓实际担保余额分别为人民币 9,802.00 万元、
50,957.40 万元、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 2024 年 7 月 1 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共
计 172,333.32 万元(含借款、保函、信用证等),占 2023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资产的 22.16%。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九丰集团、东九能源分别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以下简称“平安广分”)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人民币 50,000.00 万元、50,000.00 万元,
九丰集团同时将部分额度转授予天津元拓使用。
    就上述授信事项,公司、九丰集团与平安广分签署了相关担保合同,向平安广分

                                       1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合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 万元。其中,公司为
        九丰集团向平安广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包括公司与九丰集
        团共同为天津元拓所获转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人民币 5,000.00 万元),为东九能源向平
        安广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民币 35,000.00 万元。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等决议授权,公司预
        计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总额度折合人民币为 1,350,000 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
        担保以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合同金额;预计的授权有效期限为自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发生时签
        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担保合同签订后,公司在授权有效期限内累计新增担保发生额合计人民币
        425,000.00 万元。本次担保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序   被担保人                                                                                        法定          主要经营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股权结构                  注册地址
号     简称                                                                                         代表人           业务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
                                                                                                              公司核心业务
                               人民币 188,500                                镇望江二街 5 号
1    九丰集团     2004-08-17                    公司持股 100%                                       吉   艳   的投资、控股
                                   万元                                      2705、2706 房 ( 仅
                                                                                                              平台
                                                                             限办公)
                                                九丰集团持股 42.59%,
                                                                                                              公司接收站资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盈
                               人民币 31,000                                 广东省东莞市沙田                 产及仓储设施
2    东九能源     2003-09-25                    安贸易有限公司持股                                  贝朝文
                                   万元                                      镇沙大道 27 号                   的 运 营 、LPG
                                                10.98%; 公 司 合 计 间 接
                                                                                                              业务的购销
                                                持股 53.57%
                                                                             天津自贸试验区
                                                                             (天津港保税区)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盈
                                人民币 3,000                                 天保大道 40 号办公               LPG 采 购、 销
3    天津元拓     2022-05-16                    安贸易有限公司持股                                  李   诚
                                   万元                                      楼 623 室(天津至信              售
                                                100%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托管第 107 号)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体口径)
                                                                                               单位:人民币万元


                                                           2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被担保人
序号                   会计期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简称
                        2023 年度
                       /2023-12-31      366,947.01       166,253.94      200,693.07        811,881.25    33,347.59
 1       九丰集团    2024 年第一季度
                       /2024-03-31      451,767.90       250,974.59      200,793.30         99,686.87           97.23
                        2023 年度
                       /2023-12-31      174,788.61       118,419.01       56,369.60        739,231.42     9,102.28
 2       东九能源    2024 年第一季度
                       /2024-03-31      134,900.70        76,475.20       58,425.50        175,702.97     1,607.33
                        2023 年度
                       /2023-12-31       42,777.52        29,921.66       12,855.85        459,820.31     6,859.70
 3       天津元拓    2024 年第一季度
                       /2024-03-31       74,168.16        57,713.06       16,455.10        142,830.90     3,599.2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项目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方            九丰能源                                  九丰能源、九丰集团

        被担保方          九丰集团、东九能源                        天津元拓

        债权人            平安广分

        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          三年,起算日按具体债务类型相应确定

                          人民币 45,000.00 万元。其中,公司为九丰集团向平安广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包括公司与九丰集团共同为天津元拓所获转授信
        担保金额
                          额度提供的担保人民币 5,000.00 万元),为东九能源向平安广分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人民币 35,000.00 万元
                          主合同项下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
        担保范围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清洁能源业务产品主要为 LNG、LPG,全球资源地主要集中在境外,且采购
       货值较大。根据国际通行的交易惯例,公司主要通过商业银行开具信用证等方式进行
       国际采购融资。随着近年能源市场价格变化及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开展国际采购的实际融资需求相应增加。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融资需求,
       可有效支持子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符合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要求;各被担保子

                                                     3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公司目前业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7 月 1 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
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 172,333.32 万元
(含借款、保函、信用证等),占 2023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2.16%。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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