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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共创草坪: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19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4-059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华侨路 56 号大地建设大厦 20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55,769,59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88.5787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强翔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姜世毅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355,670,990 99.9722          66,000    0.0185       32,600     0.0093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比例(%)
                                           (%)               (%)
        《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及
 1                          3,514,790      97.2712   66,000        1.8265   32,600          0.9023
        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议案 1 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
     行了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骁、李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
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9 日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