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 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进 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 权期涉及的各项行权条件均已成就,本次行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为本次行权办理相关手续。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