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4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基本情况: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 日披露了《力鼎光电股东减持计划 公告》,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伊威达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 80,1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70%;厦 门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之杰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 7,2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9%;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欣立鼎合伙”)持有本公司 3,645,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0.90%。上 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东主要为公司上市 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亿威达投资”)均属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富宝先生控制的企业,构成一致行 动人。 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收盘后届满,在减持期间内,伊威达合伙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 2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鼎之杰合伙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 2,467,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欣立鼎合伙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 96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收到伊威达合伙、鼎之杰合伙及欣立鼎合伙出具 的《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 日披露的前述股东相关减持 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具体减持结果如下: 1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 5%以上非第一 80,190,000 19.70% IPO 前取得: 企业(有限合伙) 大股东 80,190,000 股 厦门鼎之杰投资合伙 5%以下股东 7,290,000 1.79% IPO 前取得: 企业(有限合伙) 7,290,000 股 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 5%以下股东 3,645,000 0.90% IPO 前取得: 企业(有限合伙) 3,645,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因 第一组 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 80,190,000 19.70%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 (有限合伙) 富宝先生控制的企业 厦门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 7,290,000 1.79% 同上 (有限合伙) 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 3,645,000 0.90% 同上 (有限合伙)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 273,375,000 67.15% 同上 合计 364,500,000 89.54% — 注:1、控股股东亿威达投资本次无减持计划。其余减持股东主要为公司上市前设立的员工 持股平台; 2、因公司在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后回购注销了 192,600 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披露的《力鼎光电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导 致本次披露的减持前上述股东持股比例与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 日披露的上述股东持股比例 存在小数点后的尾数差异。 2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区间 (股) 例 式 (元) 情况 量(股) 比例 (元/股) 厦门伊威达投 230,000 0.06% 2023/8/23~ 集中竞 18.46- 4,381,636.33 未完成: 79,960,000 19.64% 资合伙企业 2024/2/22 价交易 19.99 2,738 股 (有限合伙) 厦门鼎之杰投 2,467,700 0.61% 2023/8/23~ 集中竞 17.00- 45,753,232.00 未完成: 4,822,300 1.18% 资合伙企业 2024/2/22 价交易 19.99 2,365,300 (有限合伙) 股 厦门欣立鼎投 962,000 0.24% 2023/8/23~ 集中竞 17.00- 18,066,841.00 未完成: 2,683,000 0.66% 资合伙企业 2024/2/22 价交易 19.99 2,112,217 (有限合伙) 股 根据公司前期披露的减持计划,伊威达合伙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16,000,000 股,但在该大宗交易的减持计划期间内,伊威达合伙实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数量为 0 股。 上述股东自 2023 年 12 月 28 日起至减持期限届满日期间未再发生任何减持. 3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4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