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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方新材: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公告2024-03-08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7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
                   暨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主体: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李德志、张理兰;
     增持金额: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 1,700 万元,不高于 2,000 万元;
     增持期间:2024 年 3 月 13 日至 2024 年 5 月 23 日(2024 年 3 月 28 日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为相关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时间);
     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增持价格:不高于 12.78 元/股;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风险提示: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增持
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
险。公司将及时履行本次增持股份计划进展及结果的披露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德志和张理兰。
     (二)本次增持前,李德志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02,48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59.46%;张理兰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1,20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6.50%。
     (三)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前,李德志和张理兰无其他已披露增持计划。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7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出现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将以
增持公司股份方式来稳定股价。”
     “2、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如果公司在其 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
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
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需扣除转
增股本和分红的影响,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
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通过增持股份的方式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3、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1)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
时,本人应在 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
数量、价格区间、增持时间等),并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人增
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本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本人开
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2)本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 100%。(3)本人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自
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 30%及本人自公司上市后
累计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0%之和。(4)本人将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的前提条件满足第二日起 30 个交易日内完成股份增持。但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
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5)本人增持
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本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
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6)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
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
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将暂停领取应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
直至本人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本人将停止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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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领取薪酬,直至本人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本
人将停止行使所持公司股份的投票权,直至本人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
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自愿接受
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截至 2024 年 3 月 7 日,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已满足,并且,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份。
     (二)拟增持股份种类及方式
     本次拟增持股份种类为 A 股,增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拟增持股份金额
     本次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 1,700 万元,不高于 2,000 万元。
     (四)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根据上述股价稳定承诺的相关内容,本次拟增持股份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 100%,即不高于 12.78 元/股。
     (五)拟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
     根据股价稳定承诺的相关内容,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 2024 年 3 月 13
日至 2024 年 5 月 23 日,其中,2024 年 3 月 28 日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为相关规
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时间。
     (六)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七)其他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
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拟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拟增持计划
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拟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7



     公司将及时履行本次增持股份计划进展及结果的披露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