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要求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了评估,结合各位独立董事自查的结果和公司评估、调查的情况,出具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在各方面均独立于上市公司,不存在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 规则等相关文件对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