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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合顺: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6-26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4-045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6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纬十路 389 号杭州聚合顺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6,299,24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3.192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董事长傅昌宝先生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5 人,董事毛新华、傅永宾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姚双燕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选举周明生先生为
     1.01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136,299,248           100         是
              董事
              选举韩林静女士为
     1.02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136,299,248           100         是
              董事
              选举尹德军先生为
     1.03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136,299,248           100         是
              董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选举公司独
           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周明生先生
           为第三届董事会 26,214,660      100
           独立董事
 1.02      选举韩林静女士
           为第三届董事会 26,214,660      100
           独立董事
 1.03      选举尹德军先生
           为第三届董事会 26,214,660      100
           独立董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海珍      闵未若雁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6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