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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柏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4-04-02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4-021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3,500 万元~7,000 万元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                 5,130,000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14%
累计已回购金额                 3,480.93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6.110 元/股~7.979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拟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5,000,000 股(含)且不超过 10,000,000 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自 2024 年 2 月 5 日至 2025 年 2 月 4 日。本
次回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4-01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 年 3 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 2024 年 3 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5,1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4%,购买的最高价为 7.979 元/股、最
低价为 6.11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34,809,291.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