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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春染织:富春染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24-02-08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4-006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何培富先生、何璧颖女士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其中何培富先生本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
不超过人民币 700 万元;何璧颖女士本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
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自 2024 年 2 月 8 日起的 6 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
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何培富先生和何璧颖女士将根据公司股票价
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策、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情
形,导致无法实施或延迟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分别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培富先生和
何璧颖女士的通知,何培富先生和何璧颖女士计划自 2024 年 2 月 8 日起的 6 个
月内,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培富先生和何璧颖女士。

    2、增持主体目前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何培富先生
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67,95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38%;何璧颖女士直接持
有公司股票 8,44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4%。
    3、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增持主体增持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
培富先生自 2023 年 12 月 19 日起的 6 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何培富先生拟增持金额为
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芜湖富春染织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5)及 2024 年 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实
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 12 个月,本次增持主体何璧颖女士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何培富先生和何璧颖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
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决定对公司的股份进行增持。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 股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其中何培富先生本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 5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700 万元;何璧颖女士本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 2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
    4、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何培富先生和何璧颖女士将根据公司股票
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4 年 2 月 8 日起的 6 个月内完成。增持
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
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增持主体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培富先生和何璧颖女士承诺在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8、增持前何培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67,95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38%;何璧颖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8,44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4%。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首次增持与后续增持比例合计不超过 2%。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策、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
导致无法实施或延迟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
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何壁
宇女士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