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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通线缆:华通线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10-29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4-087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永兴电缆及工程有限公司(英文名称:EVERWELL CABLE
AND ENGINEERING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永兴电缆”)。
     本次担保金额: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
通线缆”)为永兴电缆提供在 800 万美元范围内或等值其他货币的最高额连带责
任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2024 年 5 月 22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等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 2024 年度向银
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7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敞
口授信额度(包括公司借入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商业
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融资租赁、票据贴现等综合授
信业务),上述借款利率由本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上述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或
等值外币的对外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保证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信用担保等担保方式,并拟授权董事长在公司及子公
司申请综合授信时具有行使该互保的审批权限。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如下: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 70%
以下的子公司(包含公司海外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4 亿元,此担保为合
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包含公司海外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26 亿元,此担保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公司的担保。
    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提供贷款担保的安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
本次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内,为资产负债率 70%及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额度如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得调剂
用于为资产负债率 70%及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授权公司董事长张文东先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
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提供担保
相关的具体事项。授权期限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近日,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兴电缆与中工国际工程(江苏)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工国际江苏”)及华通线缆签订了《出口框架协议》(协议编号:
2024HTXLZGJS02)(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公司就该协议以及基于《框架协
议》永兴电缆与中工国际江苏签订的合同(包括由中工国际江苏、永兴电缆及实
际供货商签订的《三方协议》,以下统称为《合同》)项下发生的永兴电缆所有债
务承担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向中工国际江苏出具《担保函》,担保金
额为 800 万美元范围内或等值其他货币。
    上述融资及担保额度累计计算在内,未超过审议通过的融资及担保额度范围,
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一 ) 永 兴 电 缆 及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英 文 名 称 : EVERWELL CABLE AND
ENGINEERING COMPANY LIMITED)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鲁教朋、张书军
    注册资本:100 亿坦桑尼亚先令
    成立日期:2015 年 7 月 30 日
    公司地址:PLOT NO. 4-12, BLOCK G, DUNDANI MKURANGA COAST REGION
(PAWNI) TANZANIA
    经营范围:电缆和电气设备的制造和销售、PVC 化合物、铜板、铜棒、铝电
缆和混凝土杆的出口、电缆和电线的销售;
    永兴电缆为公司持股97%的孙公司。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永兴电缆总资产58,667.19万元,净资产13,102.83万
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6,997.37万元,净利润192.70万元。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向中工国际江苏出具了《担保函》,为永兴电缆提供最高额连带
责任担保,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范围
    1.1 永兴电缆在上述《框架协议》及《合同》中形成的对中工国际江苏的全
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本金、资金占用利息、违约金及赔偿金);
    1.2 中工国际江苏就上述《框架协议》及《合同》向永兴电缆主张债权(或
向华通线缆主张担保责任)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送达费、律师费等。
    2.保证方式、金额及保证期间
    2.1 华通线缆为永兴电缆提供的保证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2.2 担保金额在 800 万美元范围内或等值其它货币;
    2.3 华通线缆为永兴电缆提供保证的保证期间为本函所涉《框架协议》有效
期内实际签订的各《合同》条款项下永兴电缆最后一期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公司担保是为了满足
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884,710,554.95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6.4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
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