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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健之佳: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4-02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4-011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担保方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锁药
房”)、四川勤康健之佳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勤康”)、云南健之佳
重庆勤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勤康”)均为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公司担保合计金额为 10,2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连锁
药房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4,821.91 万元;为四川勤康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
额为 2,124.58 万元;为重庆勤康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525.67 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方四川勤康、重庆勤康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近期,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锁药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约定
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债权为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 5,200 万元(大写:伍仟
贰佰万元整),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
    近期,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
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四川勤康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约定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债权为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等值人民币 2,000 万元


                                    1
(大写:贰仟万元整)为限,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其他签约
履约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之和。
    近期,公司与中信银行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最
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勤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约定保证
担保的最高额债权为为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民币 3,000 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
为限,及利息、法系、福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延迟履行利息、履行金、
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之和。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的议案》,决定:
    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63.45 亿元人民币的金融机构授信额
度,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贷款、
并购贷款、开立信用证、福费廷、开具银行票据及票据贴现等业务;
    集团内公司(包括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间及公司实际
控制人、子公司唐人医药股东同意为上述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3.45 亿元。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
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 35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已决策授权担保的范围内。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2023 年 5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 称: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 10 号-1
    法定代表人:蓝波


                                    2
             注册资本:38,000 万元
             成立日期:1999 年 1 月 20 日
             主营业务:医药零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2 年度及截至 2022 年 12
                              220,773.07     124,122.10   96,650.97    464,185.78 13,185.58
   月 31 日(经审计)

2023 年 1-6 月及截至 2023
                              222,478.84     121,980.10   100,498.73 241,167.05    1,850.9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二)名称:四川勤康健之佳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机场路土桥段 215 号 2 幢 3 楼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0 年 08 月 16 日

             经营范围:医药批发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2 年度及截至 2022 年
                              16,845.64      12,457.95    4,387.69    16,124.85    176.05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3 年 1-6 月及截至 2023
                              13,621.82      9,265.22     4,356.61     11,170.36   -3.03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备注: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尾差。



                                               3
              (三)名称:云南健之佳重庆勤康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金路 60 号 13 幢第二层 2-2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9 年 2 月 19 日

              经营范围:医药批发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2 年度及截至 2022 年
                              22,664.78         17,669.66      4,995.12       35,486.46    1,444.40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3 年 1-6 月及截至 2023
                              28,018.93         22,418.97      5,599.96       22,390.00       599.65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                  保证合同                    最高额保证合同            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
                           交通银行                        浦发银行                  中信银行
  (授信人)
    债务人
                           连锁药房                        四川勤康                  重庆勤康
  (受信人)
    保证人                   公司                            公司                      公司

   保证金额               5,200 万元                     2,000 万元                 3,000 万元

                      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          为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
                 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    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
                 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    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      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保证范围      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
                 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      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   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
                 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 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      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
                 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4
                                             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         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
                                             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
                                             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         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
                                             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          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
                                             的保证金。                        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
                                                                               费用。

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

                                                   本合同债权确定期间为
                  本合同债权确定期间为       2024 年 3 月 21 日 -2025 年 3月
              2024年1月8日-2025年1月8日。    21日。                                本合同主合同债务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           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        期 间 2024 年 3 月 29 日
              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   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            -2025年3月6日。
              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 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
              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   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          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
              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   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   日后三年止。                      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
保证期间
              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        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
              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   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
              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     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          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
              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   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          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之日)后三年止。               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              具体债务保证期间
                  具体债务保证期间以签署     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          以具体协议履行情况为
              的各份主合同具体约定履行情     后三年止。                        准。
              况为准。                             具体债务保证期间以具
                                             体协议履行情况为准。

           除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外,根据蓝波、舒畅与上述各家银行
    签署的《保证合同》,约定蓝波、舒畅为上述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
    证。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支持各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
    子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提升各子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
    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
    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5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业务及其担保额度是结合发展计划,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
营、业务发展、门店拓展、基建计划等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而做出的。
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不涉及集团外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
控。
    本次申请对集团内企业的担保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系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集团外担
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2,4207.4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8.2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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