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力日升:同力日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2024-12-06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公告编号:2024-058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启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启鸿围场”)系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子公司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启鸿源”)之全资子
公司。
反担保对象:北京大兴发展融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大
兴”)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天启鸿源提供的反担
保额度为人民币 1,125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
公司实际为启鸿围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4,400 万元。
本次担保类型: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启鸿围场根据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就天启鸿源围场共享储能电站项目
委托北京大兴开具或作为申请人向银行申请开具履约保函 1,125 万元。公司同意
控股子公司天启鸿源对前述履约保函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 1,125 万元,担
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有效期为自履约保函开立之日起 6 个月止。截至
本公告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为启鸿围场提供的担保余
额为 14,400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
供总额不超过 120,000 万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
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授权期限为自该议案经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融
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启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2 年 7 月 20 日
法定代表人 兰云鹏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
91130828MABTM91T14
代码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城北承围高速路出口东 500 米
注册地址
(河北围场经济开发区)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
经营范围
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 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万元)
总资产 300.00
总负债 200.08
净资产 99.92
银行贷款总额 0.00
流动负债总额 200.08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0.08
(未经审计) 2024 年 9 月 30 日/2024 年 1-9 月(万元)
总资产 9,617.91
总负债 9,644.82
净资产 -26.91
银行贷款总额 0.00
流动负债总额 9,644.82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126.82
三、反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大兴发展融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03-12
法定代表人 赵志勇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
91110000799007501A
代码
注册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源和南路 1 号院二区 3 号楼 3 层 301
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
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诉讼
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
经营范围 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
资金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北京大兴发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有 100%
公司与北京大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反担保人: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2、担保人:北京大兴发展融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甲方)
3、反担保的债权金额:1,125 万元
4、反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5、反担保期限: 甲方按照保函约定为被保证人向受益人、保函开立人履行
代偿义务之日起三年。
6、保证范围:《委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代被保证人向受益人、保函
开立人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代偿金额、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等。
《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被保证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利息、赔偿金以
及甲方为实现《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权和担保权利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公证费、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鉴证费、财产
保全费等)。
被保证人应付未付的担保费。
其他甲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费用。
五、反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反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
持续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
子公司天启鸿源本次的反担保行为,综合考量了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
风险等各方面因素,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
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67,335.00 万元(担保总额包含
目前生效的担保合同金额及担保合同到期但仍承担担保义务的金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37.29%。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下
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为 51,81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的 28.69%。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