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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力日升:同力日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2024-12-06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公告编号:2024-058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启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启鸿围场”)系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子公司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启鸿源”)之全资子
公司。
     反担保对象:北京大兴发展融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大
兴”)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天启鸿源提供的反担
保额度为人民币 1,125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
公司实际为启鸿围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4,400 万元。
     本次担保类型: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启鸿围场根据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就天启鸿源围场共享储能电站项目

委托北京大兴开具或作为申请人向银行申请开具履约保函 1,125 万元。公司同意

控股子公司天启鸿源对前述履约保函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 1,125 万元,担

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有效期为自履约保函开立之日起 6 个月止。截至

本公告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为启鸿围场提供的担保余
额为 14,400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

供总额不超过 120,000 万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

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授权期限为自该议案经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融

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启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2 年 7 月 20 日
 法定代表人    兰云鹏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
               91130828MABTM91T14
    代码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城北承围高速路出口东 500 米
  注册地址
               (河北围场经济开发区)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
  经营范围
               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     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万元)

   总资产                                         300.00

   总负债                                         200.08

   净资产                                         99.92

银行贷款总额                                       0.00
流动负债总额                                   200.08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0.08

(未经审计)                  2024 年 9 月 30 日/2024 年 1-9 月(万元)

  总资产                                      9,617.91

  总负债                                      9,644.82

  净资产                                       -26.91

银行贷款总额                                    0.00

流动负债总额                                  9,644.82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126.82


   三、反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大兴发展融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03-12
 法定代表人    赵志勇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
               91110000799007501A
    代码
  注册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源和南路 1 号院二区 3 号楼 3 层 301
               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
               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诉讼
               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
  经营范围     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
               资金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北京大兴发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有 100%


   公司与北京大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反担保人: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2、担保人:北京大兴发展融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甲方)
   3、反担保的债权金额:1,125 万元


   4、反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5、反担保期限: 甲方按照保函约定为被保证人向受益人、保函开立人履行

代偿义务之日起三年。


   6、保证范围:《委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代被保证人向受益人、保函

开立人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代偿金额、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等。


   《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被保证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利息、赔偿金以

及甲方为实现《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权和担保权利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公证费、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鉴证费、财产

保全费等)。


   被保证人应付未付的担保费。


   其他甲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费用。


   五、反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反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

持续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

子公司天启鸿源本次的反担保行为,综合考量了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

风险等各方面因素,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

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67,335.00 万元(担保总额包含

目前生效的担保合同金额及担保合同到期但仍承担担保义务的金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37.29%。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下

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为 51,81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的 28.69%。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