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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才股份:德才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8-23  

证券代码:605287          证券简称:德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德才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才高科”),
前述被担保人为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德才高科提供
的担保金额为 3,000 万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为德才高
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3,751.24 万元。
     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32,332.2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0.83%。敬请投资者
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德才高科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的顺利开展,公司为德才高科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情况
如下:
    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签订了《最高额
保证合同》,公司作为保证人向德才高科在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的借
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5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
案》,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其中,对资产负
债率在 70%以上的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在 70%以
下的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
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青岛德才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青岛胶州市李哥庄镇工业园 3 区
    法定代表人:叶得森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金
属门窗工程施工;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
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密封件制
造;密封件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零配件销售;弹簧制造;弹簧销售;工程和技
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成立日期:2011 年 9 月 2 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59,475.35 万元,负债总额
39,596.60 万元,资产净额 19,878.75 万元。2023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14,668.64 万元,净利润-162.74 万元。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58,804.24 万元,负债总额
39,154.40 万元,资产净额 19,649.83 万元。2024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1,814.96 万元,净利润-228.91 万元。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100%
                      合计                                 1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协议
    债权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
    债务人:青岛德才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人: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责任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
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
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
宜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德才高科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其生
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
合理性。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
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董事会已审慎判断
其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
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
人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
体可控。
    本次提供担保是为了解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担保的问题,不存在与《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上述担保不
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32,332.20 万元,均为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0.8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


     报备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