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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禾食品: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2024-06-01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4-046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12 个
                                  月
预计回购金额                      50,000,000 元~100,000,000 元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                    4,056,398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01%
累计已回购金额                    54,427,235.130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2.83 元/股~13.55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后 12 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9 日、2024 年 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4-01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
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
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
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264,0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2%,回购的最
高价为 13.50 元/股,最低价为 13.1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791,434.50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586,0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0%,回购的最
高价为 13.50 元/股,最低价为 12.83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060,244.13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056,3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1%,回购的最
高价为 13.55 元/股,最低价为 12.83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427,235.13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
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