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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际联合:中际联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4-13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

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
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

计师 97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3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信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按照《审计业务约
定书》,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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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及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是否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公司管

理层、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
等事项进行沟通。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3 年 12 月,审计委员会与大信进行了前期沟通,并召开 2023 年
年度报告审计第一次沟通会,对年度审计的总体审计策略包括审计范围、时间安
排、影响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人员安排等进行沟通。

    (三)2024 年 3 月,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初稿,与大信审计工作负责人就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坏账等事项进行了沟
通,并与大信召开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第二次沟通会。
    (四)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
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对大信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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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
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在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

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
晰、及时。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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