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际联合:中际联合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04-13
公司代码:605305 公司简称:中际联合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
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
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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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
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
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际联合(天
津)科技有限公司、中际联合工程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中际联合(北京)装备制
造有限公司、中际联合(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FICONT INDUSTRY (HONGKONG) LIMITED、
3S Americas Inc.、3S Europe GmbH、3S LIFT INDIA PRIVATE LIMITED、3S 日本株式会
社、3S Industry Service Inc。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采购、
销售、研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信息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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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风险评估、内部监督等内容。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合同管理、人
力资源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
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证监会相关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
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
保持基本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内部控制缺陷影 响额
内部控制缺 陷影响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影 响
与公司当期合并 财务 内部控制缺陷影响额
额大于利润 总额的 额 小 于 利 润 总 额 的
报表中利润总额 的一 大于利润总额的 5%
3%并小于 5%(含) 3%(含)
定比例进行比较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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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
重大缺陷
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1)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的,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
重要缺陷 报告中虽未达到和超过重大缺陷,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2)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确定。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 额与
直接财产损 失金额 直 接 财 产 损 失 金 额
公司当期合并财 务报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大
大于利润总额的 3% 小于利润总额的 3%
表中利润总额的 一定 于利润总额的 5%
并小于 5%(含) (含)
比例进行比较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重大缺陷
(3)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1)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所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其直接或潜在
重要缺陷 负面影响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大缺陷,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缺陷;
(2)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确定。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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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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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3 年,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维护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持续有效运作,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财务报告真实可靠,资产安全,
业务合法合规,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2024 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
设,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保障内部控制运行有效,切实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刘志欣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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