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园: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2024-07-10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4-057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
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裘娟萍女士、陆竞红先生、曹健先生自 2018 年 8 月 24 日起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裘娟萍女士、陆竞红先生、曹健先生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
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务,辞职后,裘娟萍女士、陆竞红先生、
曹健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裘娟萍女士、陆竞红
先生、曹健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
前裘娟萍女士、陆竞红先生、曹健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裘娟萍女士、陆竞红先生、曹健先生任职期间未持有公
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裘娟萍女士、陆竞红先生、曹健先
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三位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
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
了审核,并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肖作平先生、王根武先生、张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审核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经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肖作平
先生、王根武先生、张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冲
突或者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
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要求。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及工作经验,
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我们同意提名肖作平先生、王根武
先生、张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如候选人肖作平先生、王根武先
生、张灏先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则董事会同意补选上
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的职务。调整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
战略委员会 李国平 朱文秀 王顺余
审计委员会 肖作平 王根武 李国平
提名委员会 张灏 肖作平 李国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王根武 朱文秀 张灏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肖作平先生、王
根武先生、张灏先生任职生效前提为《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
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9 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肖作平先生:1975 年 11 月出生,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
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厦门大学财务学博士,清华大学应用经济学
博士后,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创新领军人才。2020 年 10 月至今兼任浙江东方
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股票代码:600120),2023 年 9 月至今兼
任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股票代码:002017)。
肖作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根武先生:1974 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浙江泽大(金华)律师事务所主
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并任浙江省金华市政协委员、市政府法律
顾问、市律协副会长、市婚协副会长、市民革社法委主任。
王根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灏先生:1962 年 10 月出生,1982 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微生物学系获学士学
位,毕业后进入无锡轻工业学院工作至今,1986 年毕业于无锡轻工业学院(现
为:江南大学)食品工程系,获硕士学位,于 1989 年和 2000 年分别在英国 Norwich
食品研究所和德国纽伦堡 Erlangen 大学微生物学系做访问学者。现为江南大学
食品学院博士生导师。
张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