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园: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10-10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4-076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3/10/1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15,000 万元~30,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24.66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376.2962 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3.49%
实际回购金额 20,938.3479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3.62 元/股~16.02 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
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66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和 2023 年 10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69)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3-074)。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2、2024 年 10 月 8 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3,762,96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3.49%(因公司“李子转债”处于转股期,总股本
持续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94,432,300 股),回购成交的
最高价为 16.02 元/股,最低价为 13.62 元/股,回购均价 15.21 元/股,累计已支付
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09,383,478.77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3、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
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
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
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
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
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截至本公告披露前,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理由如下:
股东名称 职务 变动期间 变动股数(股)
2024/5/13 2,900
方建华 副总经理
2024/2/23~2024/2/27 -300,000
朱文秀 董事、总经理 2024/2/23~2024/2/27 -350,000
苏忠军 董事、副总经理 2024/2/26~2024/2/27 -270,000
孙旭芬 财务总监 2024/2/26~2024/2/27 -145,000
2023 年 8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
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朱文秀先生、董事
兼副总经理苏忠军先生、副总经理方建华先生、财务总监孙旭芬女士因个人资金
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部分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24 年 2 月 29 日,
公司披露了《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相关规定减持完成。
2024 年 5 月 13 日,方建华配偶张金苏因操作疏忽,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
股票 2,900 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高管短线交易
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自首次公告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份的情形。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40,087,338 60.87%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54,343,062 39.13% 394,432,300 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6,945,462 1.76%
股份总数 394,430,400 100.00% 394,432,300 100%
注:1、2024 年 2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已上市流通。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6,817,500 股公司股票以非交
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3、在 2023 年 10 月 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8 日期间,因公司“李子转债”处于转股期,累
计转股股数为 1,900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94,432,300 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3,762,962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其中 6,817,500 股已通过非交易
方式过户至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将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
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若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使用完毕已
回购股份,则尚未使用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