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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柏新材: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泰国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2024-10-11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107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泰国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拟设立公司名称:泰国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合资

      公司”,以泰国工商注册机构及有权管理部门的核准为准)

      投资主体: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Polapat

      (泰国籍自然人)、Vararat(泰国籍自然人)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600,000.00 美元,

      公司出资 294,000.00 美元,占合资公司的股比为 49%;泰国投资方

      Polapat(自然人)出资 300,000.00 美元,占合资公司的股比为 50%;

      泰国投资方 Vararat(自然人) 出资 6,000.00 美元,占合资公司的股比

      为 1%。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拟在泰国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尚需获得商务主管部门、

      外汇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的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

      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投资事项建设计划、

      建设内容及规模可能根据外部环境变化、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作相应调

      整,且因泰国政策、法律、商业环境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存在一定的
        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等,因此投资事项进展及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在泰国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出资主体拟与泰国投资方

Polapat 、 Vararat 共 同 在 泰 国 设 立 合 资 公 司 。 其 中 公 司 以 自 有 资 金 出 资

294,000.00 美 元 , 占 合 资 公 司 的 股 比 为 49% ; 泰 国 投 资 方 Polapat 出 资

300,000.00 美元,占合资公司的股比为 50%;泰国投资方 Vararat 出资 6,000.00

美元,占合资公司的股比为 1%。本次投资设立后,合资公司未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

     根据《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设立合资公司

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泰国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泰国工商注册机构及有权

管理部门的核准为准)

     拟注册地点:春武里府是拉差區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功能性硅烷的生产与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

泰国工商注册机构及有权管理部门的核准为准)
    注册资本:600,000.00 美元

    股东及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294,000.00 美元,占合资公司的股

比为 49%;泰国投资方 Polapat 出资 300,000.00 美元,占合资公司的股比为 50%;

泰国投资方 Vararat 出资 6,000.00 美元,占合资公司的股比为 1%。

    三、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1、Polapat。

    (1) 泰国证件号:3100901109723;

    2、Vararat。

    (1)泰国证件号:3100800166845。


   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

的其它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此次各方合作组建合资公司,旨在共同经营拓展泰国硅烷偶联剂业务。

    (二)治理结构

    1. 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2 名由公司提名,另外 1

名由泰国投资方 Polapat 提名。董事长由公司提名,副董事长由泰国投资方

Polapat 提名。

    2. 合资公司设立总经理、财务经理,均由公司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3. 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名。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在泰国设立合资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进一步

拓展公司在东南亚的市场,完善海外功能性硅烷产业供应体系,深化国际市场布

局,进而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对外投资来源于公

司自有资金,投资总体规模可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上述

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对外投资的存在风险

    1、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境外投资行为,尚需获得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

门等有关部门的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

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本次投资事项可能根据外部环境变化、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作相应调整,

且因泰国政策、法律、商业环境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管

理风险等,为此,公司将在合资公司有关业务开展的同时,根据公司内部控制要

求努力控制相关风险,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

的投资回报。

    3、本次对外投资过程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

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等风险。

    4、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

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