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新材:晨光新材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2024-02-29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2日(每日上午
9:30—11:00,下午13:3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熊进光先生
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
1、本次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熊进光,其基本情况如下:
熊进光先生,男,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1990 年 7 月至 1994 年 8 月任教于江西财经学院马列部。1997 年 8 月至今
任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6 年至今担任北京市中银(南昌)
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 年 7 月至今担任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熊进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
在股份代持等代他人征集的情形。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熊进光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征集人熊进光先生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事项达成任
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
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5),现
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涉及的《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
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且对《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
同意票。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
进一步优化公司法人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完善公司考核激励体
系,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征集方案
1、征集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3 月 7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
东。
2、征集期限:2024 年 3 月 11 日-2024 年 3 月 12 日(每日上午 9:30—11:00,
下午 13:30—17:00)。
3、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
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征集对象向征集人委托投票权的,应向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
其他相关文件,具体如下:
① 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
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
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 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东账户卡证明相关文件复印件;
③ 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征集对象向征集人委托投票权的,应向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委
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
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
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的时间为准。委托投
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 8 号 2 幢 8 楼证券部
联系人:冯依樊
联系电话:025-86199510
电子邮箱:jiangxichenguang@cgsilane.com
邮政编码:2100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4、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
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
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
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
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5、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
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
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
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
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6、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
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
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
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
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熊进光
2024 年 2 月 28 日
附件: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
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
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熊进光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
权。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4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