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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邦医药:国邦医药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2024-05-09  

证券代码:605507         证券简称:国邦医药           公告编号:2024-033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超过 1%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上饶市浙民投恒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分别简称“浙民投恒华”、“丝
路基金”)分别持有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
股份 17,660,928 股、13,397,9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6%、2.40%。浙民投恒
华、丝路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1,058,883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5.56%。
         减持计划的进展暨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披露了《国邦医药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
029),股东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6,764,705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
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
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588,235 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且在任
意连续 90 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11,176,470 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合
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收到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
进展暨权益变动超过 1%的告知函》,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本次减持计划累计减

                                    1
      持公司股份 10,171,800 股,变动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82%,本次减持的数量
      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变动后,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
      持有公司股份 20,887,0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4%。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上饶市浙民投恒华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
                                                            31,058,883          5.56%
 江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一大股东                                             31,058,883 股

 业(有限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一致行动关系形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成原因

           上饶市浙民投恒华创业投资合伙                                                      均受浙江民营企
                                                        17,660,928                 3.16%
           企业(有限合伙)                                                                  业联合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管理或
 第一组    浙江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13,397,955                 2.40%     控制
           (有限合伙)


                           合计                         31,058,883                 5.56%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



                                                                     减持价格区                      当前持股   当前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                   减持总金额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间(元/                            数量   持股
                  (股)          比例                      方式                        (元)
                                                                       股)                           (股)    比例




                                                        2
上饶市浙民投恒

华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
                                           2024/4/25        大宗
伙)、浙江丝路        10,171,800   1.82%                           14.86-16.33   161,523,200   20,887,083   3.74%
                                           ~2024/5/7       交易
产业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为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做出的决定,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浙民投恒华、
         丝路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
         减持股份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
         的不确定性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及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3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应的承诺
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1、上饶市浙民投恒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上饶市浙民投恒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新洲国际商业城 2 期 6 栋 106 号
 成立时间              2018-12-05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浙民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27,2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28MA32AU6Y76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2、浙江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浙江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万晶湖畔中心西区 2 幢 1001 室-43 室
 成立时间              2017-08-04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浙江丝路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出资额                201,1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1MA28WHW02L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五、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比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股)        例
浙民投恒华      大宗交易            2024.5.7       人民币普通股     3,754,000      0.67%

 丝路基金       大宗交易            2024.5.7       人民币普通股     3,300,000      0.59%

   合计            -                   -                    -       7,054,000      1.26%

     六、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4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浙民投恒华   无限售流通股     14,543,128       2.60%     10,789,128       1.93%

 丝路基金    无限售流通股     13,397,955       2.40%     10,097,955       1.81%

  合计            -           27,941,083       5.00%     20,887,083       3.74%

    七、所涉后续事项

    1、本次减持计划为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做出的决定,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浙民投恒华、丝
路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
股份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
定性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及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应的承诺要求,
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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